各有关单位:
为了培养建设工程监理领域专业人才,促进我国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开展,根据环保部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[2012]5号)精神,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在主管部委指导下合作开展《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》证书培训考试工作。
为满足培训需要,决定举办《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》岗位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。
一、培训对象
建设系统监理单位相关从业人员;环保系统相关单位从业人员;相关行业拟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;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。
二、培训内容
1.工程环境监理概述;
2.工程环境监理组织与环境监理工程师;
3.环境监理工作文件和制度;
4.建设监理及工程环境监理全过程目标控制;
5.工程环境监理的组织协调;
6.工程环境监理信息管理;
7.典型影响生态工程的环境监理;
8.实施绿色施工及绿色环境监理;
9.案例精选及实践课程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报到时间:2016年3月25日—3月28日(25日报到)报到地点:兰州市 (详细地点以报到通知为准)
四、培训及考试形式
1.证书培训课程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,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,学员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,由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。
2.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实践考核(大作业)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,培训班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。
五、证书
学员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审核,颁发《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》岗位证书,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.chinacses.org及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网www.ccen.com.cn 开设查询服务。
六、报考条件
1.具备中专或同等学历,参加相关工作满4年的人员;
2.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,参加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;
3.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,参加相关工作满1年的人员;
4.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;
5.高职高专和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的在校生。
七、培训费用
《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》岗位培训费1800元、资料费200元。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培训班由当期承办单位代收培训费并开具发票
八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姜 威 18600242545
010-52455310
传 真:010-52455310
九、监督电话
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刘永杰 刘巍
电话:010-83879651